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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 妨害風化 ・2016/04/25

在網路上留下涉及性暗示的留言,也會構成妨害風化嗎?

◆前提事實:

小偉在另類交友網站裡留言,內容為:「虐肛…滴臘…年輕主人找健壯乖奴」,算是妨害風化嗎?

◆案件解析:

雖然沒有出現任何有關性交易或有金錢對價關係的文字,但虐肛、滴臘等字眼在客觀上形同猥褻文字,沒有教育性及藝術性,且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,顯然已經侵害一般社會大眾的道德情感,構成刑法妨害風化罪章中的第235條散播猥褻文字罪,最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此外,留言中若是有明白表示想要性交易之文字者,則可能另外觸犯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,內容為:以廣告物、出版品、廣播、電視、電子訊號、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,散布、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、媒介、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,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且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係依撰文當時之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,個案情形不同,實際權益請洽律師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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