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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 強制執行 ・2016/04/21

債務人欠錢不還,要對其財產進行查封?應該怎麼作?

先取得執行名義

債務人可依非訟事件法,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本票裁定。

亦可依民事訟送法,向法院提起清償債務之訴。

取得上揭文件後,可至國稅局或稅捐處查詢債務人所有之不動產、動產、薪資扣繳資料,該些法律文件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程序中的執行名義,債務人可依此執行名義查封債務人所有財產。
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係依撰文當時之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,個案情形不同,實際權益請洽律師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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