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台中地區-11/2(一)現場免費法律諮詢~ 名額有限(◉´`◉)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~ 台中地區-11/2(一)現場免費法律諮詢~ 名額有限(◉´`◉)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~ 
首頁 事務所專欄 法律知識庫 成功案例 服務項目 看新聞學法律 我們的團隊 聯絡我們

事務所專欄 Articles & Cases

律師團隊親自撰寫・法律專欄與成功案例

法律專欄 勞資糾紛 ・2018/08/27

基本薪資預定於明年調漲

勞動部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,會後決議月薪部分從現行新台幣2萬2000元,調至2萬3100元,漲幅5%;時薪部分則由現行140元調升至150元,仍需提報行政院決定。

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由勞資政學四方共同討論,每年第3季時開會決定基本工資是否需要調整。

資料來源:中央社

法律分析

基本工資,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,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,報請行政院核定之。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,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雇主若有違反行政院核定的基本工資,依新修法的勞基法第79條規定,可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,且主管機關依事業規模、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,可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。 

今年度,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已決議月薪部分從現行新台幣2萬2000元,調至2萬3100元,時薪部分則由現行140元調升至150元,依法再由行政院決定後,預定明年元旦可開始實施。

勞基法雖規定薪資可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,但無論是採月薪制或時薪制,所約定薪資都不能低於最低基本薪資,勞工若發現雇主未給足基本薪資,可持打卡紀錄或自行蒐存留下的工單、工作記錄、通訊紀錄以電話、電子郵件或親自至勞工局或勞檢處申訴。
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係依撰文當時之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,個案情形不同,實際權益請洽律師諮詢。

← 回法律專欄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