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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 寵物議題 ・2017/11/23

鄰居寵物大小便未清理

在我國大多數飼主都很有公德心,但有時就是會有鄰居帶狗狗到社區公共區域大小便又不清理。請問法律上可以如何制止這種行為,維護社區環境?

律師回答

遇到這類沒有公德心的事情,的確是讓人感到很不愉快,按照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,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,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。如果有寵物在公共區域隨地大小便飼主不清理時,環保局可對飼主開罰1200元到6000元的罰單,如果限期未改善可按日連續處罰。

因此民眾如果遇到沒有公德心的飼主時,建議可以向用手機拍照存證後向各地縣市政府的環保局檢舉,依照規定檢舉人身分將保密,不會曝光,另外還可獲得檢舉案件罰鍰的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,這部分按照各縣市規定各有不同。

(舉例:台中市此類型的檢舉獎金給予比例高達95%;台北市則是90%;高雄市則只有20%)
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係依撰文當時之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,個案情形不同,實際權益請洽律師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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