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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 緩刑與易科罰金 ・2021/02/26

易科罰金可否分期?

易科罰金是可以分期繳納的,但是分期是檢察官的職權範圍,可到各法院(或地檢署)服務中心諮詢,檢察官遇到可易科罰金案,很少馬上把人關到監牢,大多考量當事人經濟情況,讓當事人改天再繳清罰金或分期付款。

民眾聲請分期有兩種方式,一是被檢方傳喚時當場提出佐證和詳述理由(大多需要提供中低收入戶證明),另一是寫狀紙聲請。為規避有錢卻藉故拖延,檢方通常同意分三期(每月繳一期),若出示低收入戶等資料,檢方可能同意分六到十二期。
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係依撰文當時之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,個案情形不同,實際權益請洽律師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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