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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 遺囑及繼承 ・2017/06/05

「生前契約」和「遺囑」的差別

生前契約:是指生前先預約身後事,依照個人的宗教信仰、生活習慣及喜好,委請殯葬公司提供完整的禮儀服務,為了讓最摯愛的親人在最快的時間回到正常生活而設計的貼心商品。

預立遺囑:則是可以選擇將財產留給想要照顧的人,寫得好的遺囑,可讓後代免去爭產的悲劇。

遺產及身後事如何預先安排,一直是保守的台灣人避談的話題。更有許多人寧願跟殯葬公司簽訂生前契約,也不願預立遺囑,依照自己意思分配財產。但實際上,預立遺囑反而是一個願意面對問題、解決問題的正面態度,爭奪遺產不是豪門才會發生的事情,一般家庭也屢見不鮮,事先預立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,或事先找律師諮詢,可避免後代的爭產糾紛。
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係依撰文當時之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,個案情形不同,實際權益請洽律師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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