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。只要是基於營利的意圖而燒錄,就觸犯了著作權法。阿雄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,當然有罪,依著作權法的規定,對於意圖營利而重製他人著作於光碟、散布該重製之光碟的犯罪人,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,並得併科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。
若是阿雄雖然燒成光碟,但僅供自己收藏觀賞的話,即屬於合理使用之範圍,不構成著作權之侵害。
法律專欄
著作權 ・2016/04/25
阿雄將電影大量燒錄成DVD,尚未賣出即被查獲,有沒有犯罪?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係依撰文當時之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,個案情形不同,實際權益請洽律師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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