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台中地區-11/2(一)現場免費法律諮詢~ 名額有限(◉´`◉)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~ 台中地區-11/2(一)現場免費法律諮詢~ 名額有限(◉´`◉)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~ 
首頁 事務所專欄 法律知識庫 成功案例 服務項目 看新聞學法律 我們的團隊 聯絡我們

事務所專欄 Articles & Cases

律師團隊親自撰寫・法律專欄與成功案例

法律專欄 著作權 ・2016/04/25

小偉於暑假打工,在夜市販賣盜版日劇光碟片,有沒有犯罪?

有。依著作權法之規定,非經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不得擅自重製、散布或販賣。
小偉販賣盜版光碟,是明知其係侵犯著作財產權之物,仍然販售之,故侵犯了著作人之著作財產權,並擾亂了市場秩序,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,並得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。
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係依撰文當時之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,個案情形不同,實際權益請洽律師諮詢。

← 回法律專欄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