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先生早年投資不利積欠銀行許多債務,為了未成年子女生活怕被扣薪,選擇了計程車司機討生活小孩陸續也成年了但體力一天不如一天,突然發現銀行本金原本只有168萬加計利息後高達500多萬,老婆繼承到娘家的房屋深怕債務無法處理,萬一老婆先走會影響繼承權利。
成功案例
債務清理 ・2019/05/24
【計程車司機無法扣薪但勇於面對債務 聲請更生只還6.02%】
- 當事人
- 謝先生
- 承辦律師
- 楊永吉律師、黃勝玉律師
- 案件結果
- 總債務新台幣5,141,730元,法院裁定每月4,300元分72期六 年共309,600元清償債務,清償比例6.02%。
案件概述
訴訟過程
謝先生現職為計程車司機每月營業額60,000元扣除營業成本後,每月收入約25,583元,且必要生活費用已低於最近一年衛福部或台中市政府所公告,在盡力清償的情形之下並無法律規定不應認可之事由,只要依照法院認可裁定條件履行清償後,不用去擔心老婆先走一步後遺產要不要繼承的問題。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係依撰文當時之法令與實務見解撰寫,個案情形不同,實際權益請洽律師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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