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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消債更生案例1080729

吳小姐積欠7間銀行、1間助學貸款保證、8間資產管理公司債務,擔任外場服務員平均月收入20,000元。單親扶養一名未成年子女,每月必要支出費用約為21,422元。

名下財產只有1992年出廠機車一部已無殘值,二家保險公司保單解約金價值共101,421元。